白金海岸家园日志niletao873的日志

2011-5-26

已有 1888 次阅读 2011-6-7 01:54 |关键词:adidas

  人在形成习性的过程中,我们的理性所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当属人性的冲突。人的本性不可能同时得到彰显,人有这样一些需要,也会有那样一些需要,满足了前者就可能要牺牲后者,满足了后者又可能要牺牲前者。所以人在追求自己本能需求的过程中必然要有所取舍,不可能鱼与熊掌兼得。人人无法避免人性的冲突,所以我们每个人的习性中都必然包含一套理性的策略,以便折衷人性的冲突,指导我们的行为,形成快速决策的机制。

  首先要解决那些指向自私本性的,比自私本性更低级一些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我们看到,人的懒惰与“劳动”的天性是完全对立的,太过懒惰,连饭碗都不愿意端的人肯定会饿死;太过勤劳而不知疲倦的人则会累死。除此之外,人对安全感的追求与追求财富的欲望之间也常常存在冲突,追求财富往往意味着风险,追求安逸则往往失去获取财富的机会。随着生活经验的累积,我们自然而然地要总结出一套大致合理的取舍策略,在囤积与懒惰之间、在冒险与平庸之间取得平衡。这套取舍策略有一个内在的评判标准,那就是人的自私本性,由于人有自私的本性,有理性自私的能力,因此我们制定取舍策略时,总是以自私本性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作为决策的依据。但尽管如此,每个人的取舍策略仍会略有不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倾向性,这就是人的个性或性格。相比起来,如何在与人的交往中解决人的自私本性与各种合作本性之间的冲突是更突出的问题。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但我们不能总是待在父母的身边,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如何与他人相处。当小朋友孤单一人的时候,由于内心的孤寂,他会产生心理冲动,要想方设法寻找伙伴共同玩耍、共同游戏。如何寻找伙伴并发动合作呢?这就有一个学会与陌生人如何初次打交道的问题,一方面要表示对对方的好感并争取自己给人留下好印象,以免遭到拒绝,同时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是一个需要较多技巧的高难度问题。而一旦与人建立了友好关系,又会产生如何维持这种关系的问题。太过迁就他人,完全抛弃自己的自私本性,这虽然可以维持友好关系,但我们显然不愿意这样;但一点都不迁就,完全不考虑对方的自私本性,而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自私本性来行事,这就要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我们同样也不会愿意这样做。所以,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比较折衷的办法,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体验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策略

  这样,为了能够在建立并维持合作伙伴关系时解决自私本性与各种合作本性相互之间的冲突,我们就要给自己订立一整套的行为规范或准则,以便使自己在与他人相处的时候人的本性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张显。这样的行为规范就叫做“道德”。人与人的所有合作行为,不管是在家庭内部还是在社会活动中,人性的冲突总是存在的,所有人的自私本性、性爱本能、亲子本能与社会本能经常相互纠缠在一起,使人无所适从。人性的冲突分为两种:一是内在的人性冲突,这是人对自己内在的心里需求进行理性评判和取舍的过程;二是外在的人性冲突,这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本性冲突,表现为一种妥协和协调机制。为了论述的方便,我将调整内在人性冲突的行为规范叫做“伦理道德”,调整外在人性冲突的行为规范叫做“公共道德”。当然,这样的定义方式与标准的伦理道德概念和公共道德概念有着较大的区别。一)伦理道德。</B>上一章讲到,人的合作行为分为本性合作和非本性合作,而非本性合作(或理性合作)则是人类社会独有、动物社会所无的合作行为。我们首先讲一讲本性合作。本性合作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刻意压制自己的本性,只需要“跟着感觉走”并通过学习而形成习性,那么在追求幸福感觉最大化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行为也将油然而生。在这些习性中,专门有一部分用来告诉人们:应如何在所归属的群体内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并解决人的自私本性和合作本性的冲突。由此而形成的习惯、观念或方法,我们称之为“伦理道德”,包括性伦理道德、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伦理道德提供了人们进行本性合作行为的规则,它首先构建的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叫“伦理关系”,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亲朋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然后才产生合作行为。伦理道德规范告诉我们,在所归属的群体内,我们应该有这么样的行为准则,以便解决人的自私本性与合作本性的冲突以及合作本性相互之间的冲突,在建立与他人的良好人际关系,满足自己合作情感需求的同时,也兼顾使自己的自私本性得到满足。

  对于各种低级的自私本性,比如安全感与囤积本能之间的人性冲突,我们有一个更高级的本性──自私本性──来作为理性评判和取舍的最终标准。我们会选择一套使自己的自私本性得到最大程度满足,也就是使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规范。但我们知道,人类没有形成“类本性”,我们只不过有一套便于发动和维持合作行为的心里机制,因此对自私本性与合作本性之间的冲突,我们没有一个内在的理性评判标准。也就是说,当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我们不可能有这样的本能思维定势:为人类的整体利益而选择舍小利而求大利。我们的本能思维定势是这样的:要使自己的幸福感觉最大化。伦理道德就是如何使自己的幸福感觉最大化的方法和原则。伦理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处理忠诚与背叛的关系。有的人对利益看得很重,对感情的忠诚度就很有限;有些人则相反。一般而言,为了个体私利而背叛爱情、亲情、友情,或对自己对所归属的群体作出不忠的举动,这不仅给对方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而且也使自己对归属感的满足受到极大打击,会给自己留下刻骨铭心的内疚和痛苦。为此,中国古代生逢乱世的士大夫精英都讲究“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不肯轻易委身无能之主,避免以后落个“背主弃义”的骂名,亦让自己良心难安。而一旦选择好了归属的对象,也有很多英雄人物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持忠诚,不肯背叛。中国古代政治家对敌方的降将、降卒的态度则往往左右为难,一方面招降纳叛有利于壮大自己的队伍而分化瓦解对方的力量,这在政治策略上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但另一方面反复无常的人是违反道德标准的,招降纳叛有鼓励背叛的意味,所以历史上杀降的举动也很常见,adidas。一般说来,即使对合作者的行径十分不满,比如你的朋友行为不端,有偷盗劣习,要让你无缘无故撕破脸皮和朋友绝交,你也会心情沉痛。“有心”之人往往会首先制造一些“摩擦”,挑动对方的不满,摩擦升级后再背叛对方,这样就能够让自己更为心安理得一些。

  基本上,动物社会都通过伦理道德观念来构建它们的社会关系。人类伦理道德规范比起动物而言当然要复杂得多,人与人的关系也要更亲密得多,这与人类智力的发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由于,人的合作性情感与其自私本性有着显著不同的心理奖赏和惩罚机制。前者较微弱但相当持久,无论是从默默温情中得到的愉悦感,还是因伤害朋友而体验到的愧疚感,都给人以长久的心灵上的慰藉或者折磨;后者虽然表现得很强烈,但一旦满足过后就容易消退。因此,只有当人的智力到达这样的地步:他有长期记忆的能力,能够回忆起自己过去的行为,对自己过去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进行善与恶的评判,并体悟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他才有可能形成一整套伦理道德规范体系。人从出生不久即步入社会,刚开始的时候,其行为难免听从于自己眼前的更强烈的本能而忽视其他比较微弱的本能,而这种更强烈的本能更经常地使之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但是,合作性情感虽然没有私利性本能那么强烈,但它更持久,更刻骨铭心,常如梦魇般缠绕在人的脑际深处。所以,如果我做了亏心事,用同伴的利益换取了自己眼前的私利,我或许会有一阵子觉得满足。但满足过后,惩罚将接踵而至,我会长久地感到自责、后悔和遗憾,也会因为受到了伙伴们的指责而羞愧难当。这就好比疼痛与痛苦的区别,疼痛是暂时的,但心灵的痛苦是永远的。于是,为了未来的幸福和快乐,我们或多或少要接受过去的教训,要听从自己身边那些有道德情操的人的教诲,要多一些听取自己内心真挚情怀的呼声,要按照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要求修正自己未来的行为。这正是理性的力量,理性回忆过去,反思过去,评判善恶与是非,唤醒内心深处最真挚的情怀,并指导自己未来的行动。当然,这不表示由此产生的合作行为就变成了理性合作行为,它事实上仍然属于本性合作,因为人的本性对他自己的行为后果要做最后的“裁判”。

  对动物,尤其是高等灵长类动物而言,它们的本性以及心理奖惩机制与人是基本类似的,所以它们也能够组成并维持一种社会性的生活方式,甚至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化生活方式。但与人不同,动物们的记忆通常是较短暂的,它们往往更多地以眼前的最强烈的本能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即便是杀母之仇,丧子之痛这样强烈的情感体验,也难以对动物日后的行为有多少的指导作用,所以它们不可能像人类那样可以保持长达数十年甚至一辈子的爱憎情仇。因此,动物限于其智力水平,难以形成如人类这般富有“人情味”的社会伦理道德,它们看起来显得“不通人性”。当然,从动物到人有一个连续的过程,越是智商较高的动物,其理性就越强,其社会伦理道德就越完善,它们就越富有“人情味”。社会公共道德。</B>人与人的合作不仅有本性合作,还有非本性合作。与动物不同,两个没有任何感情的陌生人之间也可以有合作关系,甚至敌对双方之间也可以心照不宣地产生合作行为。在上个世纪<FONT年代中苏争夺珍宝岛的战斗中,双方甚至可以约定半个小时的停战时间,以便各自收拾本方阵亡将士的尸体,时间一到双方继续开战。这样的理性合作关系显然只有具有高度理性的人类才会拥有。显然,在没有建立伦理关系的人之间,或者,在建立伦理关系之前,每个人追求幸福感觉最大化不是总能如愿的,矛盾和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为此,人们必须选择一种合适的妥协策略,这种策略叫做“社会公共道德”或简称为“公共道德”。

  伦理道德是人性内在冲突的产物,而公共道德不同,它是人性外在冲突的产物。也就是说,伦理道德调停个人内在本性的冲突,是一种自我理性约束的机制,它规范人们的本性合作行为,它告诉人们如何处理自己的情感问题,如何追求和满足自己的情感体验。而公共道德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是部分经由他人的力量而被迫进行的,不是自愿的,它规范的是人们的非本性合作行为,它告诉我们在没有亲密关系的人面前如何委曲求全、和平共处。它要求人们在公众场合遵守公共行为规则,谨言慎行,不损坏公众利益;要求我们尊重他人的个人利益和人格尊严;要求我们不能损人利己,在与他人分配利益时要公平合理,不多拿多占等等。在本性合作中,人的合作行为经由自己的合作情感与自私本性的冲突结果而定,人的本性是自己行为的最终法官;与之相反,在非本性合作行为中,人的本性并不对其行为后果具有最终的发言权,人的行为并不由幸福感觉最大化来“裁判”。

  在珍宝岛战争中,依照每一方的幸福感觉最大化的要求,那务必要消灭对方之后打扫战场,再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由于双方的幸福感觉最大化都不可以如愿,于是出现了非本性合作行为。当然对每一方而言,这样的合作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务必要保持着十二分的警惕。如果只是单独的一次合作,最好还是免谈;如果有多次合作的机会,那才可能有值得冒险的价值。可见公共道德最初的形成极可能与博弈的过程有关,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当然,由于人类的合作本性已经形成,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不是完全理性自私的个体,因此实际上,在人类的博弈游戏中,人类理性追求的目标总是:要使自私本性和合作本性的综合效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现,这不是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是要让幸福的感觉最大化。今天的人类对合作性情感的要求非常强烈,他时刻都有建立亲密情感,保持亲密关系的欲望,也时刻都有不断强化自身尊严的欲望。这些欲望与人的自私本性几乎同样的强烈,都是人类博弈游戏中的理性追求目标。每个人都想要追求幸福感觉最大化,但现实又不可能让所有人都遂愿,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博弈游戏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博弈的结果自然会表现为一种“一报还一报”的策略。通常情况下,当人与人之间没有建立特别亲密的情感,同时所争夺的利益也不太大,或这种利益对我们的生存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情况下,我们乐于采取这样的对策:在不损人的前提下尽量使自己的幸福感觉最大化。这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这种处世规则被称为“道德金律”,是人类道德操守的底线。如果再加上一句“防人之心不可无”,那就与“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完全谙合了。中国儒家思想明确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耶稣的名言是:“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阿拉伯世界的穆罕默德忠告:“若人们愿意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的兄弟或自己身上,那这件事就是一件好事情。”可以看出,道德金律在世界各地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内容却是相当一致的。它暗示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的理性总是追求幸福感觉最大化(而不是个人私利最大化),但我们必须学会合作而使大家都能得到部分的(而不是最大的)幸福。道德金律鼓励和敦促人们推己及人、爱邻如己,反过来,就是要求人们:你若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应以不损害他人的幸福为前提。

  我们在人际关系相处中大量地运用着道德金律原则。但道德金律原则的成功运用需要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即将心比心的能力。这是一个很难掌握好的高级且复杂的心理技巧,很多人在这方面的能力是有欠缺的。有些人不能体会别人的心理需求,认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一定喜欢,如果别人居然不喜欢,就会觉得难以接受。这个世界上因此存在太多的误解和彼此伤害,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人际关系的紧张是很多心理疾病的根源,所以善于体贴他人,培养道德能力,这是人在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学习内容,甚至比其他自然科学知识的灌输显得尤为重要。

  般说来,每个社会都有一套标准的公共道德行为规范,这套行为规范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遵循。而且不论是什么样的社会,这套标准道的公共道德规范总是以道德金律作为其核心准则,凡是比道德金律更“恶”的行为普遍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比道德金律更“善”的行为则受到推崇。人类社会道德规范的演变,改变的只是“善”与“恶”的内容,即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善举,什么样的行为属恶行,而以道德金律作为对个人道德进行善恶评价的分水岭,这一原则通行世界,在不同的文化和人群之间保持惊人的一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会形成道德金律原则而不是别的什么原则。从不同人群都不约而同选择这一原则来看,道德金律的出现有其必然性。我的解释是:道德金律体现了自组织系统的自组装过程,只有自组装形成的系统才是稳定的系统。在道德金律基础上形成的合作是自愿的合作,是双赢的合作,因而也是最稳定最持久的合作。当然,人与人的合作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不能用本性合作关系或理性合作关系进行严格的区分,人与人的合作关系更经常的是要受到伦理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双重影响。即使人与人之间首先以理性合作关系为主,随着合作的持续进行,相互之间的关系日趋密切,这时候也会不知不觉增加一些本性合作的内容。在生意场上,人们之间更多的总是理性合作,比如到酒店消费,商家与顾客之间基本上是理性合作关系,由社会公共道德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有时候也有熟客与非熟客之分,熟客如果要求受到特殊一些的照顾而遭拒绝,这时候往往产生不满情绪,这就很显然掺进了本性合作的内容,于是伦理道德规范也就有了“说话”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则一般以本性合作为主,主要由伦理道德来“主管”,不过即使亲朋之间也有理性合作的内容,有“委曲求全”的时候,因此需要由社会公共道德来行使“管理”的职责。

  分析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可以看出,中国文化重视伦理道德的建设,希望将人的行为纳入伦理道德的约束范围,希望夫妻、父子、君臣、兄弟、朋友等都有严格的伦理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则建立在这样的关系网基础之上。在我国哲学界迄今还一直有这样的观点:所谓的道德,就是伦理道德,两者之间甚至是可以划等号的。西方文化则普遍重视公共道德的建设,希望用公共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希望通过理性的合作来构建社会关系。所以,东方人有更多的对群体的归属感,但对群体外的人似乎也更具排斥性;西方人则更强调个性解放,强调自由、平等、理性的合作,但对群体的归属感没有东方人强烈。中国的思想教育一般强调维持或转变人的情感倾向,比如“爱祖国、爱集体”之类,对背叛和投降行为则深恶痛绝;西方人虽然也讲“爱”,但更强调的是博爱,而所谓的“博爱”,这其实是一种理性的“爱”,属于公共道德观念,所以西方人认为在形势不利的时候投降敌人也并非不体面。总而言之,道德属于人的习性,发自人的内心,所以道德是人的一种思想观念,叫做“道德观念”。道德还是人后天形成的行为规范,是人反复学习、反复体验、反复权衡利弊得失的结果,道德不是人天生就有的,更不是“天理”。道德是人性冲突的产物,是人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专门用于解决人的自利性与合作性之间的冲突,以及人的各种合作本性相互之间的冲突,以便使人的各方面本性都得到最合理发挥的行为规范。人与人相处是一门艺术,需要讲究很多的技巧,比如要学会察言观色,学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学会用得体的语言表达自己,学会巧妙地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纠纷等等,而在所有的这些技巧中,道德观念和道德能力是最为重要的。当看到小朋友们在嬉戏中如胶似漆,转眼间却大打出手的时候,我们不要觉得奇怪,那正是他们在学习如何做人、如何与他人正确相处的过程。在这样的历练过程中,他们将得到很多的“外交”技能,也将形成自己专有的道德情操,以便日后能够正确处理好人性的冲突。而大人在对小朋友们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行调停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已经不知不觉地将我们做人的经验,尤其是传统道德观念灌输到了他们的头脑之中。

  人类道德规范的内容的形成具有历史偶然性,同时也具有极大的传承性和稳定性。往往历史上某个重要事件或者某个精英人物的学说会极大地影响整个社会和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而这种传统道德观念一经形成,又将代代相传,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稳定性。所以不同的文化背景往往形成不同的社会标准道德。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思想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而西方以宗教信仰所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但人类道德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它总是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人性的要求。人们在不断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可能会发现,传统的社会标准道德观念并不十分合理,原先以为这样的行为是“善”的,后来可能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如此不。比如,我们中国人一向认为,对君主、对首领的“忠”至关重要,没有这样的“忠”就没有基本的社会秩序,所以“忠”字当头最为符合社会利益,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乃是最大的“善”。但到了近代,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我们意识到,对个人的“忠”并不能确保社会秩序,所以它并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因而是一种不合理的社会道德规范。所以今天的中国人修正了这一错误观点,我们认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才是更加合理的社会标准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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